一、辩护律师在侦查中的权利有哪些?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5、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6、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7、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8、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二、律师收费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刑事案件辩护人范围

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辩护律师所做的这些工作,不管在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其本质的目的都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客观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替犯罪嫌疑人争取相对比较公平的判决结果。任何阶段,律师都需要依法行使相关辩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