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1、怀孕解雇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2、产后解雇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