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这里,作为参政权的一项内容的监督权,是一种直接的政治监督权。它主要包括五项内容,即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那么监督权包括哪些内容呢?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 议权、控告检举权、申诉权。

1、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监督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2、批评建议权实际上是由批评权和建议权两项权利组成。批评 权侧重于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错误或其他感到不满意的地方提出批评意见;

3、建议权侧重于公民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缺点或不足之后 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提出改进建议。批评权与建议权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一般被统称为批评建议权。

4、控告检举权主要是指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对 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或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和检举、揭发,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制裁。

5、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违法的决 定、判决,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致使其本人或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述理由,提出改正或撤销决定、判决或赔偿损失的请求。

宪法中规定我国公民对于宪法的实施是有着监督的权力,这一规定是为了让国家不是处于专政的状态,这样的权力施放有度,才能让国家更好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国梦。宪法中规定的监督权,其中还包括着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等权力。这些包含的权力使得监督并非是空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