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目前的交通事故处理,分为快处和普通程序两种。这样的小刮蹭,一般警察都建议走快处,双方当事人协商好责任即可,警察不出具事故认定书;警察要出具认定书,前提就是要扣车,鉴定等等一堆程序。所以,你可以选择处理事故的方式,也要承担处理事故的程序和后果。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交警在受理交通事故时一般会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如果遇到交警不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可以举报或者投诉他们。我们应该监督督促交警给出一份合理的全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这是交警的职责所在。只要有了这份认定书,当事人就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向肇事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