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亮的父母报警称,晚饭后,就没看到儿子的踪影。接警后,民警立即行动,考虑到孩子独自一人走不远,就在亮亮家附近展开搜寻。约半个小时后,民警在500米外的一户农户杂物间里,找到了出走的亮亮。面对警察叔叔的询问,他委屈地“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原来,今年春节,亮亮收到了不少压岁钱,加起来有好几千块。然而,红包还没焐热,当天晚饭后就被爸爸妈妈全部“没收”了。“你年纪还小,身上放这么多钱不安全。你要买什么,再向我们要钱。”爸爸妈妈如此解释。可亮亮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身上放点钱也是应该的。眼见拗不过爸妈,亮亮偷偷从家里溜走,心想要给他们一点“教训”。最终,民警将亮亮送回家,并对他进行了教育。民警建议:大人们应以尊重和协商的态度,教育引导孩子合理使用压岁钱,培养孩子的理财观念,树立良好的榜样,不可忽视孩子的想法,以免引发意外。【法律解读】大人给孩子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孩子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除非孩子自愿上缴零花钱,否则家长强制没收孩子压岁钱的行为,如果私自挪用孩子压岁钱,严格意义上涉嫌违法。不过,鉴于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不能很好地独立使用压岁钱的孩子,家长可以暂时帮他们保管压岁钱,并教孩子如何规划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