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笔汇错的货款应当如何定性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此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在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对李某的账户申请了查封冻结,使其无法将该笔款项转移,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应当立即返还颜女士货款11万元,如其迟延履行,应当支付相应迟延履行金。从本案可以看出,在汇错款项的情况下,首先一定要掌握汇款记录及凭证等证据材料,其次,应当立即对汇入账户进行冻结,这样才能使得最终的法院判决能够顺利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