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当事人应该积极主动地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这项权利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和经济上的帮助。婚姻法典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由法律所规定的文字意义和内在逻辑关系来看,对子女的教养是一种权利,也是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成立,想要回到子女的抚养权是有一定难度的,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那麽,抚养权要有哪些法律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对可以归为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情形,规定了下列情形: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由于患重病或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2.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能承担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或者他们与子女同住,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行为能力限制者,可以从事与年龄有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他合理原因需要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