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孕妇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致人轻微伤进行治安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伤害胎儿的行为同时也对孕育胎儿的妇女造成了某种伤害的话,则应当按照想象竞和犯的相关规定处罚。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之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规定: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属于重伤二级;外伤性难免流产属于轻伤二级;外伤性先兆流产属于轻微伤。

孕妇遭受他人攻击后流产,其所判处的刑法多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总体的量刑较轻。妇女在怀孕期间,其防卫能力微乎其微,一般而言,伤害孕妇的主观恶性较一般的故意伤害罪而言更大,在国家推行“二胎”的政策之下,也应当对孕育胎儿的妇女给予应有的法律保护。

孕妇的问题需,一旦自己涉及,那么有关的处罚是较为严重的,国家的有关部门会介入进行充分的调查后进行处理,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配合,尽量减少双方之间的冲突,进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有关问题的解决会有不小争议,自己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