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费工资计算法规是什么?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2、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6、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7、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劳动者工资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