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可就子女抚养关系达成一致。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并不是必然要诉诸法院,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问题,都应予以允许。二是变更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离异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来离婚案件,不是原来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修正,而是原有离婚案件中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出现了新的情况,因此,需要另提起诉讼。其三,因法定事由,变更抚养关系。特别的法定事由: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患重病或无能力继续抚养孩子;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履行赡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和另一方生活在一起,或者他们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当事人另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实际上离婚后也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当然实际上要求变更,并非一定是以前未获得抚养权的当事人,对于被抚养权的一方由于自身情况发生了变化,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这时还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