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二十年计。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还包括下列赔偿:1.死亡赔偿,按上一年被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上一年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3.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岁为止;是无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的,计算20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就减少1年;超过75周岁的,按5年计算。4.家属交通费用,原则上三人合理运输费用,超过之三人按三人计算。5.家属住宿费,原则上三人合理承担交通事故住宿费,超过三人按三人计算。6.家属误工费,原则上三人处理交通事故合理误工损失,超过之三人按三人计算。7.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受诉法院所载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有所不同。8.救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