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男方在监狱服刑,因为是特殊情况——男方既犯罪又需要在监狱改造三年时间,法院一般都倾向于一次性就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在服刑,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另一方只能起诉至法院,走诉讼离婚的流程。根据诉讼法的规定: 服刑人员配偶之离婚请求通常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需要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多方面因素。除了《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的四种情形外,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也是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重要的法律依据。通常情况下,只要对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其配偶的离婚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服刑人员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纠纷属于比较普通的民事案件,当然应当遵照此规定。

离婚诉讼哪些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可以制定各类案件举证须知,人民法院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下列证据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查取证锯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察或者委托鉴定的;

3、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上述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审判人员收到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