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是人类经过历史发展所探索出来的文明制度,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行适用。为保护“一夫一妻”法定婚姻制度,我国从多部法律规定不得重婚,甚至不惜以刑法严厉地刑罚打击重婚行为。

那么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呢?

主要需要两点证据,第一点需要证明犯罪行为人有主观因素上知道重婚的故意。第二点需要证明犯罪行为人存在登记重婚事由或事实重婚事由,能证明其中一种即可。

一、主观因素上的故意

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的,这种往往容易证明其存在主观因素上存在犯罪的故意。对于自己没有配偶而与有配偶的他人重婚的,这种证明有一定难度,因为需要证据去证明犯罪行为人知道对方已有配偶的事实。

二、重婚的事由

重婚的事由包括登记重婚与事实重婚。登记重婚即原本已登记结婚的,通过某些违法手段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

事实重婚即已有配偶者,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者,依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种事由都可以成立重婚罪。

值得注意的是,重婚罪罪属于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公诉可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