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按照法定程序或依协议,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这一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是指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土地使用权到期无偿收回”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土地使用制度中,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是最基本的概念。在中国,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种法律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对其进行利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农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民依法对其进行利用并获得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