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一起生活。母亲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2)有不尽抚养义务并由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以及(3)出于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与母亲共同生活。2.父母双方同意不满两岁的孩子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不利影响。3.父亲和母亲都要求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予优先考虑:(1)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2)没有孩子,4.父母和另一方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父母双方都要求孩子同住在一起,但是孩子们多年来独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一起生活,而爷爷奶奶或爷爷奶奶需要并能够帮助孩子照顾孙辈或外孙子女,优先考虑孩子在父母或母亲的陪伴下生活的情况。5.如果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随同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父母双方应考虑其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对子女进行轮换的,可以给予许可。7.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8.父母双方同意更改子女抚养权的,应给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