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如何防范信用卡诈骗?

(一)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

(二)随时更改密码。

(三)提防钓鱼网站。

(四)多关注信用卡动态。

(五)注意上网细节。

(六)熟记官方电话。

(七)刷卡取现需谨慎。

因此,《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196条是针对信用卡诈骗作出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情节,最严重的是属于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生活当中伪造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信用卡等这些行为达到一定数额的话,就已经涉嫌5信用卡诈骗,违反了我国的《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