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其实就是一个娘胎里双胞胎。传统传销大家都知道是非法的,受到工商部门的密切关注和严厉打击。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它有着虚拟性,隐蔽性,欺骗性,地域性和查处被动性这五大特点和查处难点。更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传销活动还将犯罪目标瞄准了老年人群体,千万“银发族”成为最大受害者。
我国目前没有非法网络传销罪。网络传销这种违法行为适用我国的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