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犯罪嫌疑人认为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就不会被判刑,或者是会被判缓刑。关于法庭上不认罪会不会判缓刑的问题,首先要否定一下那些犯罪嫌疑人的错误的观念,并不是在法庭上不认罪就不会被判刑,或者是被判缓刑的。被判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冰崩逃脱法律的判决,拒不认罪也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的。

一、缓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不认罪

1.如果其他证据不确实充分,一来可能由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二来可能由法院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2.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拒不认罪,将会从重判处,本来有可能判处缓刑的,一定判处实刑。

3.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

4.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

5.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法庭上不认罪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并不是就像大家所想的,不承认就不能断定有罪,很多时候,只要证据充分,那就构成了嫌疑人犯罪的事实,即使犯罪嫌疑人再怎么抵抗都是无用的,在法律面前,犯罪嫌疑人有人权,但是不要夸大你的权利,更不可以肆意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