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当事人二次起诉法院叛离的可能性较大,但法院内部却常常将“反复诉讼”作为影响离婚案件判决的重要因素。但是,归根结底,并不一定符合必然判决的法定条件,如果第二次法庭仍然不叛离,即使当事人提出上诉,结果通常也不会改变。一般说来,对于下列情形,即使是二次检举,法庭也会十分谨慎地考虑是否判离,遇到下列情况时要特别谨慎,不要过分自信,忽略关键证据的收集。1.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或调解和解,但此后夫妻感情出现好转迹象,感情可得到修复。2.结婚。对军事婚姻的保护,是新中国建立以前的一项原则,现在还被规定为现行法律。在没有法律规定的离婚者的情况下,军人一方坚决拒绝离婚,即使在再审的情况下,法庭也很难作出判决。3.当事人的住房困难。如果当事人离婚后房屋没有着落,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生活问题,法院也会特别谨慎。4.老人离异。老年离异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实践问题。普通老人,尤其是60岁以上的老人,一方或双方往往已经失业,退休在家,又无能力再买房,离婚后,再婚十分困难。如果老人离婚,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将作出较为谨慎的判决。5.对一方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例如,一方有工作能力,收入较高;另一方无工作能力,或者基本无收入能力,但对家庭有较大贡献。如果离婚了,另一方没有收入来源,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二次起诉离婚,法庭仍会以调解为主,谨慎叛离。6.一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容易做出极端行为。例如,以自我杀人.不合理的上访.对法官及对另一方施加压力,法院一般仍应酌情考虑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