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般来说,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两个条件:

第一、非法拘禁时间达到24小时。

第二、在非法拘禁期间有殴打、侮辱情节,则无需考虑拘禁时间因素,直接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所以说,如果没有第二条,两个小时是不能构成的,反之则可以。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非法拘禁的规定是现在唯一可资参照的依据。该规定指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