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生效。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一方在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30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分期付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开征社会抚养费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社会抚养费收据,由当事人开具。社会保险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如果一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社会抚养费,则从欠缴之日起,按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然不支付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总而言之,厦门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胎,但一些家庭不具备违法生育三胎的条件,这样厦门的计生部门就会征收社会抚养费。按照厦门市规定,超生一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按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三倍计算。征管决定送达后,当事人应在一个月内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