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外情的,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判决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一项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