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1、书面申请;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5、被投靠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办理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办理地点落户地派出所南京市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