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有共同保证和连带保证之分。1.担保的一般责任。普通担保人在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无法偿还的情况下,需要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履行债务。2.连带担保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到期后,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连带担保人承担责任。保证人的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