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土地,“转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1、狭义的国有土地转让狭义的转让,即单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法定年限出让或出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并收取有关费用。转移主体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事实上这也比较好理解,就拿开发商和租房户来说,开发商是指先从国家那里拿地的一方,而购买和租房的市民就是开发商的“转让对象”。详细的买房和租房流程就不再详细了。2、广义的国有土地转让广义上包括“国有土地转让”和“出让”两种方式。政府按一定年限将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使用者(如开发商),使用者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费。转让的主体是国家。情况是,没有很多限制,您通过招标拍卖可以签订合同缴纳出让金办完出让手续,而转让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条件限制,还需要登记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