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方式,则在处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时,双方应协商解决。配偶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双方对其享有同等的享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共同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随意决定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二)如果夫妻双方因共同财产的分割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三)不论夫妻是约定还是诉讼离婚,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得因一方赚得少而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不论夫妻双方都应尊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无论多赚少。《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权拥有、使用、收益和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而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四)在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赔偿。赔偿由分割后的财产支付,分割后的财产不足支付的,由其个人财产补足。从前确实存在这样的规定,即夫妻婚后有8年的时间,那么一方的婚前财产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贵重财产的话,只需要4年就可以转换成共同财产。但现在的规定已经取消了这一规定,所以目前无论夫妻双方结婚的时间有多长,实际上都不存在一方婚前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