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也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但是是需要取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并且需要遵守法律法规。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时间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的几点意义1、调解有利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常常出现执行难的现象,其原因有很多,比如1、刑事被告人被判刑以后,一般要入狱监管,无法再从事其他活动,不能再创造财产价值继续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其继续赔偿的能力受到限制;2、相对于造成的损失来说,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般较小,不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根本不能赔偿。执行难不仅使被害人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损害了法院判决的严肃性,还导致法院的判决迁就现实。因此,就要寻求一条治标治本的途径来解决执行难,那么调解就是首选途径。2、调解有利于实现程序资源配置中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诉讼程序的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非经济效益,如社会秩序的恢复、国家法律威严的树立、全社会公正信念的坚定等方面就属于非经济效益。要想提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两个方面都应当兼顾,以程序公正为首要目标,以尽可能少的司法投入实现公正。从程序的经济效益而言,调解的过程,也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的过程,它避免了纯粹判决结案可能导致的双方矛盾对立,审理活动久拖不决,法院与争议双方都耗时费力。双方的协商让步也为赔偿内容的实际执行扫清了障碍,免去了被害人空有赔偿判决而得不到实际赔偿金额的无奈和担心,更避免了他所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实效沦为空谈。因此,无论从当事人的接受程度,还是从对有关当事人的实际价值而言,调解在刑事附带民事审判中的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3、调解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强调审判要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而且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法院调解在某种意义上还起着沟通法律与社会、帮助法律与司法获得合法性的作用。注重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在调解中实行教育,用调解方式解决民事赔偿,首先,可以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使其能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对其处以刑罚的必要,让被告人认罪服判,接受改造;其次,可以使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及时得到赔偿,使其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缓解,降低其对被告人的愤恨程度,尽可能消除被害人的报复心理,排除社会治安隐患;再次,由于大多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都积极参与调解,一方面增加了他们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使他们也受到了教育,可使社会的综合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被告人也由此接受教训,利于其改造。4、调解有利于强化刑事审判效果。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成功,特别是即时结清,可以使附带民事诉讼在一审得到圆满解决,全案的审判程序、手续得到简便;也可以避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节约诉讼成本。在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通过对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说理,使他们认识判刑就不用赔偿的观念是错误的,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一项应尽的法律责任,而且民事部分赔偿与否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量刑。如果附带民事部分调解解决,法院就不必要投入有限的人力物力到执行工作中去,从而提高了法院的整体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