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抚育费。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实务上,有不少人认为对方工资的20~30%为标准。事实上,这个观点并不完全正确。除参考工资收入比例标准外,儿童的实际需求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比方说,现在杭州市区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每月的抚养费大概是一千伍仟元左右就够了。但是如果孩子父母两方月工资都有一万多块钱,那麽按照他们月工资收入的20~30%算2000~3000元,抚养是父母双方都应该承担的义务,那么,每个月孩子的抚养费实际上已经达到4000~6000元。它显然没有这个必要。所以,不能按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子女抚养费。对于抚养费,如果是离婚后一方要抚养孩子,另一方要承担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而且承租期和承租期的长短最好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如果是协议没有达成,那就要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如有异议,可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