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城市建设需要,可能会面临拆迁,进行异地重建。在这一过程中,有些员工会面临下岗,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通过拆迁会得到一笔拆迁补偿费,那么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公司拆迁怎么补偿员工?针对这个很多员工都关心的话题,小编帮大家分析分析。

一、公司拆迁怎么补偿员工?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工月生活补助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停产停业期间,每月支付给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员工月生活补助标准按征收决定发布前上个月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事实上,这种一刀切的补偿方法在实践中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比如很多员工无法等待企业重新开业,要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因为工龄较长,要求企业给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而依照上述办法,只给与基本的生活补助是无法安置员工的。

二、公司拆迁不补偿员工怎么办?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由此可见,公司因拆迁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十年就要支付十个月的工资。员工在因公司拆迁而下岗的时候,必须懂得公司拆迁怎么补偿员工这方面的知识,因为这涉及到个人合法利益。如果发现补偿金不到位或者少发,要及时向公司提出,并向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