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一户多宅”需缴纳高昂的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在农村,贫穷人家十几口人挤在一处窄窄的宅基地上;而富裕家庭有能力走非法途径购买合法房屋,“以合法掩盖非法”占领了好几处宅基地,闲置等升值!真实事件:嘘!小编在农村有个邻居,购买了好几块宅基地,听说购买时是8万,3年后有人出30万高价向他购买!简直就是农村土地“大升值”

“一户多宅”严重浪费了农村土地资源,因此国家出台了宅基地改革政策。一户多宅的农户,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同样的,国家也有相应的补贴,鼓励有偿退出超占的宅基地。

二、宅基地:禁止在农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区域建房

6种非建设用地: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后,以上6种非建设用地不可建房,否则将不予承认房屋所有权,甚至强制拆迁,并且不给补偿,严重者还要罚款。当然,如果是政府批准了,是可以按规定使用的。但有那么容易批准吗?

三、宅基地:超占面积违规,将面临高额的费用惩罚

全国各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不一,宅基地面积标准为80-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根据宅基地政策规定,超出120平方米的房子可能要面临回收;当然,如果超额的农民有特殊情况,则要为超额的宅基地面积缴纳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