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这笔往来和其他公司的往来款没有任何区别,都属公司债权,需要追讨。股权转让理论上对公司来说是没有影响的,交易双方的交易款也不应经过公司,所以无所谓用转让款来抵销这一说法。当然如原股东在账上还有应付股利,而转让协议未列明如何处理,就可以对冲。受让方和转让方账面要做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减,转让方还要确认投益收益,被转让公司要做的账只是将实收资本的明细科目按转让约定的股权占比更换为新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