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司名称)减资情况说明根据年月日股东会决议(注:一人公司为公司股东决定), (注:公司名称)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于年月日(注:该日期为公司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30日内的日期)在《 报》上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并在减资决议作出起10日内已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有关事项进行清理。至 年 月 日止(注:公告45日后的日期)清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企业、组织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有个人、企业、组织对我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注:应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债权人是否要求清偿债务及是否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及请担保情况)。二、公司已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目前公司资产总额为 、负债总额为、净资产总额为(注: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我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已征得债权人同意。三、公司减资至 万元以后,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出资 万元,出资方式为,占注册资本的%(注:可续写,写明各股东具体减少的数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四、股东已经依法履行了职责,保证上述情况真实、有效、合法。五、同意就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第章条(可续写)。全体股东签名(注:或盖章):(注: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