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能互换的。2,曾用名,泛指曾经用过的人名,地名或者其它名字。一般指人名,指在户口本上以前用过的名字或者是证书上用过的名字后来改了。3,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所以不能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