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一般是在第二天中午12时前算一天房费,而12时到18时这段时间则可收取半天的房费,这是国际上酒店收费的通用标准,按早上7点作为新的一天计费,客人若于下午2点离开,宾馆有权收取一天半的房费。

一家宾馆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乘客在6点之前办理入住,可以适当延长休息时间,但不会超过入住当天的下午4点。“比如说客人四点来入住了,正常12点退房,会让客人多休息一会,到四点之前。”该工作人员表示。

针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张群松律师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对宾馆入住和退房时间的管理问题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订立合同双方意识自治的范畴。而且朱先生遇到的退房问题已经成为酒店行业内的一种交易习惯,消费者通常应当知道此种交易特点,但并不能免除酒店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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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就朱先生反映的事情,3月2日上午,新文化记者与唐玺宾馆的工作人员谭女士取得了联系。

“客人确实是6点之前入住的,按照宾馆统一的规定,早上6点之前办理入住的,都属于凌晨房,也就是到下午4点半退房,所以客人如果想继续住,就得再交一天房费。”谭女士承认当天朱先生入住时,并未提醒对方6点之后才算正常入住,但谭女士强调,他们没有提醒义务。

“一般客人都是知道这个规定的,如果他有疑问,入住的时候可以问我们。”谭女士表示,当天她并未与朱先生发生争执,后来是朱先生自行离开的。

据谭女士介绍,宾馆经常会有一些类似朱先生这样的客人。“大家知道这个规矩,如果是6点之前来入住的,一般下午四点之前就走了,所以我们也没特意提醒。”谭女士称,宾馆采用的是电脑系统计费,客人入住后都是电脑计费,如果当天下午4点半之前未办理离店,系统就会正常跳费。“有了这次教训,以后我们也会注意,要是临近6点来办理入住,我们提醒一下!”谭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