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由《解释》可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在伤残案件中,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的计算可以延伸至定残前一日。此外,死亡案件中,家属的误工时间一般为死者死亡之日至火化之日。实践中存在上了年纪的老人是否存在误工费的情况,此种情形下,通常不会存在误工费问题,因为此类老人很少会有误工收入。但是,如有证据证明此类人员确实还在继续工作或劳动、参与经营的,则可主张误工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