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权没有任何关系,没有规定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就在哪上户口。即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母亲的户口里,抚养权仍然属于二人。 离婚叶,男方仍然可以争取抚养权。

依据《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五条: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新生婴儿入户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