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间接强制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不直接以强制力实现判决执行内容,而以拘留债务人或科处迟延履行金等不利于被执行人的方法,在心理方面施加压力,促使其自动履行。这种执行方法主要适用于不可替代行为的执行。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后完成阶段。它在行政处罚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否则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产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真正实现,因此执行在行政处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了强制执行的规定,就告诉人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行为,生效的处罚决定是要执行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制裁的,使当事人认识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如果不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就要被具有执行权的机关强制执行,从而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