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这几种情形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年龄未到法律规定的;不是自愿结婚的;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有血缘关系;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