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有怎样的实际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夫或妻的个人财产,一旦婚姻关系消失,在现有的财产中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财产的归属,是婚姻纠纷中经常争议的一个焦点。在现实生活中,因离婚而引发的财产清算和分割的婚姻纠纷不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也会不断增多,如汽车、房屋、股票等,这些都涉及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准司法制度,为人们预防这一财产问题上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呈上升趋势。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现在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晚,打算结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还有老年人再婚,财产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再婚的障碍,分清各自的财产,也可避免双方及其子女在财产上的纠葛。它是一开始就传递出对婚姻不信任的讯息,还是为爱撑起保护伞?尽管人们的认识仍有争议,但婚前财产公证为当事人省去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却不容置疑。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是解决婚姻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乃至对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都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