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催交罚金,不交不能减刑吗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我国对减刑有相关规定,并不是因为罚金未交而不给予减刑。罚金只是属于刑法里的一种,是受罚人必须缴纳的。刑的前提是认罪服法,而罚金是判决,所以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话法院就认定你不服判决。至于监狱通知交罚金,那是根据法院的要求,而罚金不是交到监狱,而是交到法院去的,监狱只是拿法院的罚金收缴单据,和减刑材料一起上报法院。一般来说具体的减刑政策每个省会有政法委牵头,公安、法院、司法局(监狱管理部门)、检察院,根据刑法刑诉法监狱法等制定一个操作方案来具体操作,所以交不交罚金不是监狱规定的(又不是交到监狱,它规定啥)。没有能力交罚金的怎么办?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