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意拖欠房租的行为,房东先进行催告,催告后租客仍未缴纳房租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房东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给房东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直接换锁可能会引起其他纠纷,租客欠缴的水电费可一并起诉,要求对方付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