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