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发包双方代表施工过程谈论合同价款时需要工程现场签证单。

具体分析如下:

1、当设计与实际所要干的不同,即产生设计变更。

2、建设单位现场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给施工单位造成费用增加。

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内容。

4、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工程费用增加。

工程签证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

扩展资料: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凡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2、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