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改名字依法需要审批5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其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到申请材料后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并在觉得作出之日起2日内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