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同不需要贴花。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等。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不需要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