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身份证实,免冠照,填写由运管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加盖公章,报送后接受培训,考试获得资格。

根据《方案》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应接受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应接受以危险货物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应急处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的,由运输管理局在其相关证件上签注合格章。

企业法人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将登记造册。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应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扩展资料:

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没有押运员的处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第七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

(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