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不是相对权。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相对权是指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