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予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征收土地的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