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一般这样处理:只有一方有承租权利,承租一方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双发均可承租的,可以共同承租,没有共同承租的,由承租方给与另一方补偿;如果一方无承租权但租房困难的,可以暂时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