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去人才市场存档须要以下手续资料:

1、由委托存档单位人事负责人持《委托存档凭证》及拟调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原档案存放单位名称,身份证复印件),或由本人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合同;

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

“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式三份由委托存档单位在乙方盖章,存档人员本人在丙方签字;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式三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

二、个人去人才市场存档须要以下手续资料:

1、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3、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

扩展资料:

毕业后档案去向:

1、已就业(已签三方协议)

(1)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一般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档案接收单位为:应届生将入职的用人单位(档案由毕业院校寄至用人单位)

(2)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档案接收单位:生源地人事部门或挂靠各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毕业生到各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挂靠手续,档案由毕业院校寄至人才市场)

(3)外地就业高校毕业生

档案接收单位:请咨询就业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不同,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

注:生源地在广州的同学请注意,若已就业但未有单位接收档案,其档案接收单位是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档案由毕业院校寄至生源地(高中户口所在地)

2、未就业(未签三方协议)

(1)申请暂缓就业:

如果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档案通常在学校可以保存2年,2年后,档案将由学校转至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你需要及时向机构咨询并办理存档事宜。

(2)直接毕业,档案主动回生源地:

无论是否找到工作,档案都可放回生源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若找到工作后,单位可发函将其档案调出。